一、基本要领:
1、以父姓加固定的字派(有的家谱规定必须使用)加一个有特定意义的字;
2、以孩子父母的姓加上一个有特定意义的字,组成三个字的姓名;
3、以孩子父姓加上一个有特定意义的字,组成单名(容易造成重名);
4、以孩子父母的姓加上两个有特定意义的字,组成四个字的名。
二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
1、尽量不用多数人都使用的常用字,以避免重名;
2、尽量不用多数人容易念错的生辟字,以避免难认;
3、尽量不用笔画繁多和字形不正的字,以避免难写;
4、尽可能使用好听的褒意诣音,不用不顺耳的贬意诣音;
5、尽可能使用多音调,即三个字避免同一声调,念起来响亮有起伏感;
6、在父母的姓字上多下功夫,或拆其字形,或用其字音,但要慎用叠音。
三、“有特定意义的字”可以是:
1、父母对孩子的期望:男孩用“健、英、伟”,女孩用“慧、娟、淑”等。
2、孩子出生的日子,如国庆日出生的用“国庆”“建国”“建华”;
3、孩子出生的时晨,如早晨出生的用“晓光”“晨光”;
4、孩子出生的地点:如“京生”“津生”“沪生”“渝生”;
5、孩子出生的季节,如春天出生的用“春”字,秋天出生的用“秋”字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