勿用太过俗气的用字。
须符合姓名之意义及身份,不可犯上。 例:父名为“信义”, 子女姓名勿用“信”字作为名字末位,如:明信、忠信。
取名当依造排行顺序,不可颠倒。例:兄名为“夏生”,弟可名为“秋生”而不可取为“春生”。
起名时应当符合实体之缘故。例:牛年生之人,而名为“虎”。
勿用滑稽式之名及有双关语之名。例:伯熙、吕四。
勿用暧昧之名,即男女不分之名。
取名字义要力求简单明瞭,勿用烦琐、难懂的字。
读音要顺畅,让人有亲切感,勿用拗口别扭,呼读不顺的组合。
姓与名之意义相同则不吉,容易产生凶运。例:姓金之人取名为金山、金库。
勿用难读之文字为名,应当用易叫之响亮名字。
勿用刻苦吃亏之文字。例:醉、痴、霜、愚、忍。
起名忌包含“自然界短暂、危机现象”,如白洁冰、高雪峰等。
勿用含有水火之文字相接为名,若隔一字则无妨。例:炎海、炳溪。
单姓者命名注意事项:名的总数勿和姓同划。如 12.7.5 和 16.7.9;名字的尾数勿和姓同划。如 8.12.8 和 17.9.17;名的尾数勿为姓名总笔划的二分之一。如 9.7.16 和 7.6.13;犯以上事项者恐会暗劫难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