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类诞生之初,人们是没有名字的,再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活动的进步,人们有了名字,但尚无“姓氏” 出现,这个时期人类从母系进行群居生活。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晚期,人类发现了近亲繁殖带来的不良后果,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” (《左传》)。于是对各个氏族以“姓” 加以区分,婚姻关系也逐渐发展成异姓之间通婚,同氏族(同姓)内禁止通婚的风俗。在母系氏族时代,“姓” 代表着同一位女姓祖先的血缘关系。班固等编著《白虎通义》之“姓名” 篇著述:“人所以有姓者何?所宗恩爱厚亲,远禽兽别婚姻也。故礼别类,同姓不得娶,皆为重人伦也。”
到父系氏族时期,随着人口的繁衍增多,婚姻关系相对固定,人们的“姓” 改为从父继承,并且,一个庞大的“姓” 按血缘关系会有许多不同的分支,这就产生了“氏”。“姓者统期祖考之所自出,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兮。” 相传黄帝有 25个儿子分为12个姓,各姓后来又分衍出众多的氏,例如“姬” 姓据载共分衍了 432个氏。“氏” 由“姓” 衍生而来,是父权象征,氏族首领以“氏” 专称,如黄帝称“轩辕氏”、炎帝称“烈山氏”、舜称“有虞氏”。普通劳动人们没有明确的“姓氏”。
当今所称的“姓氏” 是泛指的“姓”,“氏” 的意义己附加在“姓” 上,消失了其原有的意义。但在先秦时期,“姓” 与“氏” 是有联系并且有明确区别的两个概念。
有典籍可考的姓氏大约在夏代初期,姓氏仍然是地位尊卑的象征。获得姓氏的渠道主要通过继承或由统治阶级“赐姓”。到周代,“赐姓” 己成为政治待遇,在统治中应用非常普遍。如《国语 *周语》记载:“皇天嘉之,祚之天下,赐姓曰姒,氏曰有夏。祚四岳国,命为侯伯,赐姓曰姜,氏曰有吕。”
周代将原有的部落国家进行了撤换和改变,建立了完整的列爵、封士制度,建立了一套封建“赐姓”制度,用以改变前代的血缘组织形态。这种“赐姓”、“命氏”制度的严密化相伴而生,是“同姓不婚”制度的礼制化和淡化。“同性不婚”这一习俗,本来就是“姓”之所以产生的根由,而“姓”又是从女子身上才能体现出来的。所以在婚配中,对于男女是否同姓,看得特别重要。在《礼记》“丧服篇”中,记载周代设有小史宗伯专管世系辨姓之事,还记载周代六礼之中,设有问名这一专项,即问清姓氏。《论语 .述而》中记载,鲁昭公从吴国娶了一位夫人,由于鲁国和吴国都是同姓国家,贵族都为姬姓,为了避免非议,鲁昭公新娶的吴女就不再叫吴姬,而改名叫“吴孟子”,后来吴孟子去世后,没有发讣告,安葬后没有回祖庙号哭。由此看来,周代,“同姓不婚”的风俗已成为很强的社会约束力。
周代贵族的“氏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而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改变。
其“氏”的变化主要有以下情况:
1、祖辈子孙不必同“氏”。在宗族中,每分出一个支族时,便新成立一个“氏”。如伍子胥,为楚大夫伍奢之子,名员,以“伍”为氏。后逃到吴国建功立业,被封于申,于是以“申”为氏,称申胥。其后代又有“王孙氏”、“椒氏”、“员”(“郧”)氏等。
2、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来说,可以改“氏”,也可以多个“氏”。如西周齐国国君姜子牙,名望字尚。其祖曾封于吕,又以“吕”为氏。再如晋国的士会,即以其世官“士”为氏,又以其采邑“范”为氏,还以其另一个采邑“随”为氏。
3、个人可以申请改“氏”。如智伯瑶的族人智果,由于预见智氏家族有灭门之灾,恐遭连累,于是向掌管姓氏的太史申请别立一族,改称“辅”氏。
在周代,姓氏与名字单独使用,并不像今天这样姓氏在前,名字在后合称在一起。如周武王,“姬”姓,名“发”。不能称为“姬发”。
周之前,“姓”与“氏”也是分开使用的,“姓”代表有血缘关系的种族称号,它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。“氏”是姓的分支,它与父系社会的出现密切有关。“氏”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的贵贱技艺的高低。在夏代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“氏”,女子和平民及奴隶都不能称“氏”。周代建立了严格的“姓”与“氏”的制度与风俗, 在周代,人们获得“氏”的渠道主要有如下几种:
1、 以国“命氏”
诸侯国君的子孙称公子、公孙。诸侯国及其子孙后代合称“公族”,与周天子的“王族”相区别。公族统统以“国名”为氏。如:周公旦的儿子被封到邢国为侯,他的后代便以“邢”为氏了。周武王平天下后,封叔度于蔡,叔度的后代便以“蔡”为氏了。
2、 以字“命氏”
按周氏的宗法制度,“公族”并非无限制的范围,只限于各代国君近亲三代之内称“公族”以国名为氏。三代以外,即公孙之子,要另立支族,不可“以国命氏”,通常以诸侯国君公子的字命氏。如:齐文公之子字子高,其后代便以“高”为氏,郑公子发字子国,其儿子公孙侨字子产,子产的儿子以下便以公子发的字“国”为氏。郑公子偃字子游,其后代便“游”为氏。
3、 以官职“命氏”
“官有世功,则有官族”,公子、公孙以下,如果世代相承沿袭某种官职,那么,后代在分立支族时,便可以官职为其“氏”,如楚人弗忌,曾任清尹官职,其后代便以“清尹”为氏。其它如司马氏、司徒氏、司空氏、司寇氏、太史氏、中行氏、卜氏、上官氏、侯氏、尉氏等,都以先辈的官职为其“氏”。
4、以采邑为“氏”
王孙贵族都有封地,其后代常以封地名号为“氏”,如周成王封卿大夫蔑于单邑,蔑之子孙便以“单”为氏。正考你食邑于邹,其子孙便以“邹”为氏。
5、以居住地“命氏”
鲁公子遂,居东门,其后以“东门”为氏。魏国隐士侯嬴,为夷门守门人,于是以“夷门”为氏。其余如“东郭”、“南郭”、“南宫”、“柳下”等姓氏,都有明显的地域特征。
6、以技艺“命氏”
春秋时,以“卜”为业的人很多,楚有卜人名徒父,晋有卜人名偃、鲁有卜人名楚邱。其后人,便以“卜”命氏。其它如“巫”、“陶”、“甄”、“贾”等都以技艺为“氏”。
周末汉初,随着周王室的衰落,由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这四个等级所构成的严密的封建宗法制度,也逐步消弱而面临解体。“氏”的等级概念淡化,“姓”与“氏”的分立也就没有了实际的意义,所以出现了“姓”与“氏”合二为一的趋势。战国之后,反映奴隶主贵族的姓氏制度被彻底废除了。不中是贵族才有姓氏,一般平民百姓也都有了自己的姓氏。因而“姓”和“氏”开始事例为一体了,不再加以区别,也不再分开使用了。
到了汉代,“姓”与“氏”的关系已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了。如司马迁在《史记 .孔子世家》中记载道:孔子“字促尼,姓孔氏”。实际上,这是司马迁的失误,孔子祖先在宋国,子姓(宋国属“子”姓),“孔”只是氏,而不是姓“孔氏”,其它如秦始皇,姓赵氏等记载,也都属于误记。这是因为汉人已不去注意姓和氏的区别了。顾炎武在《日知录》卷二十三“氏族”中说: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 ……
东汉兴起的士族,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享有特权,并在社会上形成强烈的门第差别,出现“士庶天隔”的现象。这种极为森严的士族门阀制度,使姓氏习俗也出现了高低贵贱的异常悬殊。这一时期,由于“赐姓”的增多和公族数量的锐减,繁杂的姓氏出现了合并和减化的现象,比较明显的是复姓的减化。一部分复姓分成两个单姓,如诸葛,分为“诸”和“葛”,孟孙分为“孟”和“孙”。另一部分复姓减化为一个字,如:公伯减化为“伯”、东郭减化为“郭”。还有一部分复兴完全消失,如“公冶”、“公仪”、“骧驷”等。
这一时期的“赐姓”与夏周时期的“赐姓”不同,夏周时期的“赐姓”,一般与封地有密切联系,即王公贵族受封于某地,其后代以地名或称号为“氏”,由于有严密的宗法制度约束,其改“氏”的范围受限制。东汉至中唐时期,统治者为宣扬国威,巩固阶级统治,常有大规模的“赐姓”活动。如汉高祖五年,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,赐姓刘氏。由于国姓在社会中有明显的显贵意义,所以不仅受赐姓的家族全族改姓,而且其原姓中人也常常随之改姓,这样导致国姓数量的日益庞大。其它姓氏相对减少。另外有遗失宗族的人,牵强附会“显宗大姓”,更加强了这种姓氏合并的趋势。据资料统计,当前华人姓名中,李、王、张、刘四大姓拥有人口,占世界华人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。所以汉唐时期,是中华姓名的合并期与成熟期。在中华姓名史上有重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