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单姓者命名注意事项:
(一)名的总数勿和姓同划。如 12、7、5 和 16、7、9。
(二)名的尾数勿和姓同划。如 8、12、8 和 17、9、17。
(三)名的尾数勿为姓名总笔划的二分之一。如 9、7、16 和 7、6、13。
(四)犯以上事项者恐会暗劫难逃。
2、起名字忌包含“自然界短暂、危机现象”,例:白洁冰、高雪峰等。
3、取名字义要力求简单明瞭,勿用烦琐、难懂的字。
4、命名当依造排行顺序,不可颠倒。例:兄名为“夏生”,弟可名为“秋生”而不可取为“春生”。
5、命名时应当符合实体之缘故。例:牛年生之人,而名为“虎”。
6、勿用滑稽式之名及有双关语之名。例:白贼七、伯熙(白死)、吕四(旅死)。
7、勿用暧昧之名,即男女不分之名。
8、姓与名之意义相同则不吉,容易产生凶运。例:姓金之人取名为金山、金库。
9、须符合姓名之意义及身份,不可犯上。例:父名为“信义”,子女姓名勿用“信”字作为名字末位,如:明信、忠信。
10、读音要顺畅,让人有亲切感,勿用拗口别扭,呼读不顺的组合。
11、勿用太过俗气的用字。
12、勿用难读之文字为名,应当用易叫之响亮名字。
13、勿用刻苦吃亏之文字。例:醉、痴、霜、愚、忍。
14、勿用含有水火之文字相接为名,若隔一字则无妨。例:炎海、炳溪。